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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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20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核定接收、管理运营等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动态审核公示、实物配租、日常管理、资格退出管理、信访投诉等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资产管理、租赁管理、日常服务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等房屋的住用安全、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工作,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隶属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下辖张掖路房管所、白银路房管所、庆阳路房管所、五泉房管所、东岗房管所、靖远路房管所、西固城房管所、十里店房管所、陈官营房管所、刘家堡房管所、雁滩房管所十一个基层单位。下属单位财务集中核算,独立法人,机构情况较上年同期比较增设内设机构3个,合并内设机构3个,房管所3个,另有2个房管所更名。

按照“优化结构、厘清职责、规范管理、提能增效”的原则,并根据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区域分布和业务量,为更好的管理我市的公房、保障性住房,为住户提供更加优越的服务根据兰机编字【2022】65号文要求我单位新增了3内设机构及房管所。中心事业单位编制503人,在职379人,退休397人;中心党员323名,其中在职党员223名,退休党员100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708.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2.89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发放职工基础绩效奖、年终绩效考核奖,该部分奖金需补充缴纳公积金、养老、和职业年金,导致公积金、养老、职业年金缴纳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致使2023年度收支较上一年度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70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8.0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70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2.86万元,占86.73%;项目支出1155.14万元,占13.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0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2.89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发放职工基础绩效奖、年终绩效考核奖,该部分奖金需补充缴纳公积金、养老、和职业年金,导致公积金、养老、职业年金缴纳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致使2023年度收支较上一年度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64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本年度部分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4.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61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87万元,占13.99%;卫生健康支出213.61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6984.39万元,占83.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837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0%。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8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退休、调离等原因减少,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相应减少,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度我单位节约了培训费等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发放职工基础绩效奖、年终绩效考核奖且该部分奖金需补充缴纳公积金、养老、和职业年金,导致公积金、养老、职业年金缴纳基数较预算增加,致使2023年度支出较预算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导致的缴费基数变动,医疗保险支出增加,致使2023年度支出较预算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9.53万元,支出决算为698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是本年度增加发放职工基础绩效奖、年终绩效考核奖,致使2023年度支出较预算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1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43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发放职工基础绩效奖、年终绩效考核奖且该部分奖金需补充缴纳公积金、养老、和职业年金,导致公积金、养老、职业年金缴纳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致使2023年度收支较上一年度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 等科目。

公用经费23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本年度办公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3.53万元,本年支出333.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公有维修专项资金299.91万元、兰清花园过渡费33.6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购置年限较长,随着车龄逐年增长,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车辆能耗增加费,燃油费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购置年限较长,随着车龄逐年增长,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车辆能耗增加费,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购置年限较长,随着车龄逐年增长,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车辆能耗增加费,燃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三抓三促”行动专题理论学习培训,以提升职工综合能力。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1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5.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管辖楼区产生生活垃圾后垃圾清运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15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公有维修专项资金、兰清花园过渡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3.5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 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公有维修专项资金、兰清花园过渡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公有房屋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获得新突破、力创新亮点、实现新发展、谱写新篇章,公房事业步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轨道。较好完成年度内直管公房、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以及较好完成直管公房、公租房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对照年初整体绩效目标,我中心较好的完成了总体目标,各项目也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有维修专项资金、兰清花园过渡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兰清花园过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62万元,执行数为33.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2. 兰州市人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66万元,执行数为8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3. 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4万元,执行数为2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4. 兰州市人才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0万元,执行数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5. 税金及附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万元,执行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6. 公房管理能力提升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93万元,执行数为7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7. 印刷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8. 公房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9.91万元,执行数为29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8个。根据预算单位自评,有8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优良率为100%。经主管部门复核,有8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优良率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兰州市共有房屋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xlsx
          
2.2023年度兰州市共有房屋管理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开表.xls

          3.2023年度兰州市共有房屋管理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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