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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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20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

(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

(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

(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

(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识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

(十六)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

(十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政策研究、规范标准拟订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消防产品合格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消防产品合格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重点消防安全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政策研究、规范标准拟订;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区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

(十八)负责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收集处理相关任务。

(十九)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督查科、信息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项目管理科、勘察设计监督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产开发科、房政管理科、住房改革和发展科、房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安全质量监管科、建设科技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

单设机构:直属机关党委

(2)决算单位(17个)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本级)、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站、兰州市城建档案馆、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兰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兰州市房地产职工培训学校、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3)人员情况。

2023年度人员总计1978人,其中:行政人员1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597人,离休人员4人。另有其他人员107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4854.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392.27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本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量有所下降,因此本年收入相较去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54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548.23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1.02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45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1.11万元,占15.59%;项目支出206423.32万元,占84.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454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4393.29万元,下降45.53%。主要原因是本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量较上年有所下降,因此,本年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有所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0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54.2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0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0万元,占0.02%;教育支出68.8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45万元,占3.23%;卫生健康支出1749.74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48874.29万元,占33.43%;城乡社区支出69258.47万元,占47.37%;住房保障支出21515.31万元,占1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3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0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年因公车报废,购置公车一辆确保机关工作平稳运行;另一方面财政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确保招商工作高质量完成。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29万元,支出决算为6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本年时间紧、任务重,培训任务较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4.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中基础绩效增加导致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浮动有差距。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7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347.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下达项目资金,并按工程进度完成款项拨付。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81.07万元,支出决算为692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支付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 ,以及发行一般债券3000万元用于奥体中心道路建设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8.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中央燃气管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支出及基础绩效纳入公积金基数,公积金缴纳金额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3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3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4.61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缴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项目。

公用经费179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37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8340.40万元,本年支出98340.4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关区、七里河区停车场改造项目10400万元、城区区域、热电联产区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热电联产城市一次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红山热力热源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5300万元、政府建筑能效提升项目100万元、教育建筑能效提升项目100万元、奥体中心周边规划路及配套设施建设补助200万元、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0000万元、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17000万元、市政设施运行维护费3600万元、EMC节能效益返还300万元、工程尾款及国开行借款200万元、公房维修专项资金299.9万元、兰清花园过渡费33.62万元、契税补贴返还项目77.23、武警某部新建项目500万元、雨污水管网改造及养护费87.82万元、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12.1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4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5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40.4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市政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购置公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8.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市政服务中心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6万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是市政服务中心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未出现公务接待任务,本年陆续发生公务接待任务。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主要是各地政府来兰考察相关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差旅费支出有所上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5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培训较上年次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706.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82.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5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业务办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01个,共涉及资金10972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1.53%(交易中心在填报绩效自评时资金性质选择有误,误将7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选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在绩效自评中报送,决算报送口径不含转移支付)。对2023年度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兰州市消火栓新(补)建及维修保养工程、热电联产城市一次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等3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263.1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92%,(交易中心在填报绩效自评时资金性质选择有误,误将7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选为一般公共预算)。组织对“兰州市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报警器、自闭阀、金属波纹管项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资金)”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结果为优,该项目立项合规。建设规模适宜,设计规范合理,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本系统预算单位17家,预算支出项目131个,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经主管部门复核,有100个项目结果为“优”,13个项目结果为“良”,13个项目结果为“中”,5个项目结果为“差”,优良率为86.26%。

由于我局系统项目较多,在此按照年初绩效自评结果为“、“差”的5个项目进行分析,其他项目自评情况详见附件。

1、2.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该项目分为兰州市城关区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和兰州市七里河区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00万元,执行数为10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性质为专项债券资金,我局已完成资金支付,泊车公司由于选址、无自有土地等问题仍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支付进度仅131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泊车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底支付70%,2025年5月底将剩余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完毕;并持续强化绩效目标执行,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促进资金及时拨付。

3.兰州市崔家大滩T088#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一般公共预算)。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由于该项目评审中心未立项,资金未足额批复,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自评价得分合计为0分,评价等级为“差”,该项目将不再实施。

4.兰州市崔家大滩T088#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政府性基金))。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由于该项目评审中心未立项资金未足额批复,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自评价得分合计为0分,评价等级为“差”,该项目将不再实施。

5.城市更新项目(兰州市B404#道路建设及北端九州大道提升改造工程、T469# (S469#)道路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30万元,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资金下达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因项目计划过会调整,项目交于城关区政府完成。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组织对“兰州市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报警器、自闭阀、金属波纹管项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资金)”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00万元。项目评价结果为优,详情请见附件4。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2.2023年度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开表.zip

      3.2023年度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表.zip

      4.兰州市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报警器、自闭阀、金属波纹管项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

         算资金)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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