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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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兰州中海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以下四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 1、兰州中海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甘肃省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兰州民生城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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