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开展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 ||||
|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市住建局于近期对各县区住建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为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住建局成了由局法规科和局属城市保障服务中心组成的检查组。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列出调研提纲,梳理县区案卷清单。调研主要围绕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执法人员持证和培训情况、三项制度落实及配套制度建立情况、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及柔性执法落实情况进行。同时对县区2024年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评查。 检查中发现,各县区住建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本得到贯彻落实,并在重大执法决定中落实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高,以往检查中发现的处罚程序违法、法制审查不到位、集体讨论不规范、案卷归档不完善等问题均有改善。柔性执法观念明显提升,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更加充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针对个别县区案卷中存在的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准确 、执法细节把控不到位、裁量权适用不恰当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和指导讲解。县区住建系统执法人员与检查组围绕住建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交流,均有良好收获。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为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市住建局每月督促县区住建局上报执法数据并审核,每年按照要求开展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对问题较多的县区下发《执法建议书》并持续跟踪整改效果。执法监督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使县区执法能力稳定提高,执法案卷逐步规范,全市住建领域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有益努力。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