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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市污泥处置厂臭气扰民问题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供排水科字号:[ ]

根据《兰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兰州市污泥处置厂臭气扰民问题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州市污泥处置厂位于城关区盐场路街道罗官村1号,项目占地面积约649亩,设计库容150万立方米,集中调质处理规模400吨/日,负责接纳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接纳方式为全密闭车辆拉运。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调质强化脱水,污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多级AO+MBR。2023年6月10日,污泥处置厂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建设,2024年5月中旬,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水管道4.8公里,扩容污泥填埋库81万立方米,改造脱泥车间卸泥空间封闭和生物除臭设备。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减少污泥拉运环节臭味扩散

一是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从污水处理环节尽可能减少污泥产生量。二是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出厂前冲洗要求,防止车身沾染污泥导致臭味扩散。三是加强对污泥运输单位的监管,督促污泥运输单位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性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有效控制运输过程臭味散发。四是在污泥处置厂门口设置检查岗,及时发现并督促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对拉运过程中出现臭味外溢、车身污浊等问题进行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倒逼运输单位落实运输管理措施。五是调整污泥拉运时间,避免拉运高峰臭味叠加。

(二)控制污泥处置环节臭味产生

一是严控出厂污泥含水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要求,分别将污泥含水率控制在80%、60%以下,从源头减少污泥量,减少臭味的产生。二是确保污泥处置厂正常运行。对进厂含水率80%的污泥(日均约290吨)全部压滤脱水至60%以下规范填埋,有效降低异味产生。三是2024年9月9日,与兰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协同焚烧试处置协议,将部分含水率80%的污泥拉运至该厂进行协同处置,截止11月6日已经协同处置污泥8970.72吨,有效减少了污泥处置过程中异味。四是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督促污泥处置企业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体系,加强生物除臭装置的运行调节,定期维护除臭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控制恶臭污染。

(三)减少污泥填埋库区臭味扩散

一是根据污泥填埋库区现状,多点位分割增加作业面,恢复被污泥掩埋的导气管,及时掩埋污泥,减少污泥裸露,抑制臭味扩散,改善周边环境。目前已完成素土覆盖9300平方米,已按设计要求恢复导气管82根。二是在填埋库区、脱泥车间安装甲烷、硫化氢、氨气气体实测装置4套,依据检测结果调整除臭剂喷洒频次。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环节运行调节,严格控制臭味扩散;二是启动实施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污泥减量化、资源化;三是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最大限度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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