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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专家库成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19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专家库(第一批)经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成立后,在库专家能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入库专家专业结构,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再次面向全市建设工程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征集工程技术人员充实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兰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工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直在兰长期从事与工程安全质量、检测等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热心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工作。

(二)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15年以上,熟悉国家工程安全质量方面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能够长期在兰州市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安全质量隐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六)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并进行初审、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进行复审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兰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专家申报表》(附件1),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原工作单位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兰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于2023年1月20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报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联系邮箱,可编辑的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补充征集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切实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二)申报和初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专家资格。

(三)兰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专家库(第一批)在库专家无需申报。

(四)经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纳入专家库,并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联 系 人:常生霖  徐九龙  联系电话:0931-2107376  

邮箱:312858901@qq.com    邮政编码:730030

地    址:兰州市庆阳路316号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技术科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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