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小程序正式上线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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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基于兰州市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的用户端“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运行,以便捷、高效、安全作为系统核心要素,通过数据资源共享,规范流程操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助力房票安置政策落地,也标志着兰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进入数字赋能新阶段。 “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微信小程序主要功能有新闻动态、政策文件、个人房票信息及房票兑付、购房等功能。通过小程序可以查看兰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现行政策及征收行业动态。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中,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方式时,房屋征收部门或单位(征收实施主体)通过兰州市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将数字房票发放至被征收人小程序账号,房票持有人(被征收人)登陆“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微信小程序,实名验证后查看本人名下房票信息,查询房源超市入驻项目和房源,并通过小程序进行房票购房或资金结算,实现线上便捷办理相关业务。群众了解房票安置政策,也可致电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0931-8450779咨询。 “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微信小程序登陆方式:打开“微信”——搜索“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点击后登陆进入小程序,根据需求查阅兰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现行政策或通知公告。 房票持有人(被征收人)使用“兰州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微信小程序方式:登陆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个人信息”——按照提示填入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及征收协议图片——点击“确定”提交身份验证申请——征收部门审核通过——查看个人名下房票信息——使用房票购房或兑付房票资金。 相关链接:《兰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1月6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施行了《兰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房屋征收补偿模式,拓宽安置渠道,缩短安置过渡期,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个性化安置需求。 一、什么是房票安置 房票安置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中,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部门或单位,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以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为前提,将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等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在房源超市购房实现安置的市场化安置方式。 二、房票安置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除了常规补偿安置权益外,按照政策规定还享受房票安置奖励和一次性临时安置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住宅房屋房票安置奖励额度控制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30%以内;非住宅房屋房票奖励额度控制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以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奖励额度控制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以内。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的房票安置奖励控制在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值30%以内。房票安置奖励具体额度由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征收项目实际和签约期限,在征收补偿方案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中,住宅房屋选择房票安置的,均给予一次性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选择房票安置的,给予一次性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三、房票如何购房 房票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房票持有人购买房屋时,在房屋销售网签管理机构网签申请通过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注购房人、房屋坐落、房票购房实际使用金额、房票编号、收款账户等信息。房票购房实际使用金额视作房票持有人支付的等额现金。 四、房票如何结算 房票持有人和房屋出卖人通过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申请兑付房票资金。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手续后,房屋出卖人提交房票、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兑付房票购房实际使用资金。购买期房的,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兑付房票购房实际使用金额50%的款项,房屋交付后兑付房票购房实际使用金额50%的款项;购买现房的,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交付房屋后,兑付房票购房实际使用金额100%的款项。未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房票兑付资金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房票持有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已使用且使用金额超过房票面值95%(含95%)的,房票票面余额可兑换成等额现金;已使用但未超过房票面值95%及未使用房票的,房票票面余额按照未使用的比例,扣除相应房票安置奖励后,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向房票持有人结算票面余额。 五、房票超市建设 市住建局建立房票房源超市,择优筛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非住宅(公寓、商业等)进入房源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提供房源的房票购房优惠幅度应高于正常销售优惠幅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余量房可进入房源超市,房票持有人购买时,应当符合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征收实施主体可结合辖区征收项目实际情况,在房源超市范围内组织就近优质房源,供房票持有人选择。 六、其他规定。明确房票不得抵押、质押、转让、非法套现。《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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