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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职责
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
(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
(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
(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
(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识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
(十六)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
(十七)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22个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督查科、信息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项目管理科、勘察设计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产开发科、房政管理科、住房改革和发展科、房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安全质量监管科、建设科技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
2.派驻机构1个
市纪委驻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3.单设机构1个
直属机关党委
(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机关编制人数98人(行政编制人员90人,工勤8人);实际在岗人数139人(行政实有131人,工勤实有8人)
三、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913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3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继续压减压实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2672.57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局(局机关)2025年支出预算共安排资金29137.75万元,较上年减少33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继续压减压实预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单位)2025年共安排人员支出2440.78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652.46万元,津贴补贴432.59万元,奖金60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72.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5万元,住房公积金202.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5万元,离休费53.92万元,退休费6.64万元,生活补助9.13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单位)2025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83.05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44.3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16.64万元,差旅费23万元,培训费9.7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8.04万元,福利费25.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共支出2723.83万元,较上年增加19.4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5年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741.35万元:较上年增加280.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基金预算安排减少,一般预算安排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运转类项目支出1435.0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306.2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以往年度已缴费用退付24万元、案件诉讼代理费用15万元、案件诉讼赔偿费用36.68万元、城市体检费用 45万元、重点行业检查费用29.6万元、产业链招商专班及招商小组工作经费8.5万元、档案管护费57.13万元、机关运行类项目一档案信息化5万元、机关运行类项目一法律顾问费15万元、职称评审费用6万元、市级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项目11.5万元、碧桂园雁白黄河大桥竣工结算造价审计费20万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以前年度欠款280万元、污水处理水质检测费 20万元、印刷费1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147.6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其他费用108万元、污水(污泥)处理费1000万元、城市危旧房摸排鉴定费40万元、老旧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3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1400万元、三不管老旧楼院整体改造项目工程尾款238.29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883.06万元,转移支付支出1858.2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672.57万元,较上年减少635.4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基金预算安排减少,一般预算安排增加。
具体安排如下: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1000万元、绿化基地维护费用15万元、兰林路13-19号住宅危楼应急工程 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0万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290万元、“兰派民居”风貌图集编制20万元、历史遗留项目130万元、档案管护费25.92万元、万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地(木)补偿法院已强制执行费用58.03万元、以往年度已缴费用退付200万元、白塔山塔院片区维修加固竣工资料复核费用10万元、污水(污泥)处理费20000万元、老旧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13.6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变动0万元。
七、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培训费支出预算9.79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提取增加。
2025年本部门(单位)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283.0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44.3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16.64万元,差旅费23万元,培训费9.7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8.04万元,福利费25.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提取公用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45.5万元,较上年减少634.7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限额提高,部分项目无需进行政府采购。
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信息化专项274万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290万元、印刷费1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本级国有资产合计6616.38万元,流动资产2000.04万元,非流动资产4616.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959.14万元(房屋构筑物681.33万元,设备137.52万元,家具和用具140.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188.95万元(计算机软件2188.95万元)。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2971.91万元,较上年增加28.9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老旧住宅节能改造项目安排资金量增加。具体安排如下:老旧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343.6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1400万元、三不管老旧楼院整体改造项目工程尾款228.29万元、老旧住宅加装电梯100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 本部门绩效目标编报组织工作。2024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财务科派专人积极协调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了2024年部门整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等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扩面,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作用,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强化绩效目标约束,促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局围绕“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对2025年绩效目标严格把控,确保绩效目标贴合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而有效展现部门工作全貌。
2.本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情况。纳入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资金26413.92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污水(污泥)处理费200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147.6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其他费用10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140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2个,涉及财政支出374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3个,涉及财政支出22672.57万元。纳入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1个,涉及预算资金29137.75万元。
(二)2025年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35项年初预算项目和整体绩效目标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共涉及预算资金29137.75万元。
2024年,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为局机关本级,项目为纳入2023年所有一般专项业务项目和改革发展类项目。对照年初整体绩效目标,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目标,除涉密项目外,其他项目自评结果全部在指定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对照2024年项目绩效申报、监控、自评、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绩效申报、监控、自评认识不深刻,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依据不充分,目标设立不清晰,产出效果设立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未完成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我局将及时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按照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进行整改等。通过项目的绩效自评及评价工作,积极运用评价结果,纠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附件:1.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2.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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