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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七、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单位)职责
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
(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
(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
(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
(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识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
(十六)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
(十七)负责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收集处理相关任务。
(十八)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24个)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督查科、信息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项目管理科、勘察设计监督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产开发科、房政管理科、住房改革和发展科、房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安全质量监管科、建设科技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
单设机构:直属机关党委
派驻机构: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2)局属单位(17个)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站、兰州市城建档案馆、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兰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兰州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3)预算编制单位(18个)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本级)、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站、兰州市城建档案馆、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兰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兰州市更新促进中心、兰州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2.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系统编制人数2118人,实有人数1874人,其中:行政编制132人,事业编制1223人,工勤519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7465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17.6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5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699.64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共安排资金74657.67万元,较上年增加417.64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29137.35万元、较上年减少335.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45520.32万元,较上年增加753.1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两个新成立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单位)2025年共安排人员支出29240.02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2440.78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26799.24万元。明细如下:
兰州市城建档案馆499.26万元、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70.73万元、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524.19万元、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6249.22万元、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1800.19万元、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11360.53万元、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871.41万元、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1736万元、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452.22万元、兰州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230.28万元、兰州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491.17万元、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510.20万元、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269.17万元、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390.14万元、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364万元、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439.68万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340.85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单位)2025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2080.21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283.05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1797.16万元。明细如下:
兰州市城建档案馆37.95万元、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30.34万元、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52.05万元、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338.17万元、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107.28万元、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762.22万元、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支队42.8万元、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172.99万元、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48.34万元、兰州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11.11万元、兰州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27.44万元、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55.72万元、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15.66万元、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16.04万元、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19.74万元、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43.19万元。兰州市污水监管中心16.12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共支出31320.24万元,较上年增加493.3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兰州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兰州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两个单位,计提的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晋级晋档导致工资水平提高。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3637.79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3741.35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9896.44万元。较上年减少189.3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优先保障有重大社会效应的项目。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运转类项目支出10233.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403.8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印刷费17万元、法律顾问费15万元、档案信息化5万元、全系统物业费及房租268.54万元、交易中心政务服务机房运行电费42万元、城市体检费用45万元、职称评审费用6万元、案件诉讼代理费用95.26万元、案件诉讼赔偿费用36.68万元、污水(污泥)处理费1000万元、重点行业检查费用29.6万元、污水处理水质监测费20万元、档案管护费57.14万元、居民集中供热补贴4000万元、在职职工体检费36.69万元、代管房及直管公房长收租金退付7.6万元、直管公房维修费400万元、危房过渡费33.63万元、房屋租赁税费20万元、路灯及泵站电费2900万元、市政设施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第三方评估费2万元、管理运营灭火器填充费9.39万元、前期物业费37.26万元、公租房维修费99万元、共有产权和实物配租租金退还24万元、招商经费8.5万元、培训费18.7万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以前年度欠款280万元、碧桂园雁白黄河大桥竣工结算造价审计费2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投资资金偿还397.53万元、武警某部新建项目600万元、雨污水管网改造及管网运营维护费100万元、三不管老旧楼院整体改造项目工程尾款228.29万元、老旧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30万元、城市危旧房摸排鉴定费40万元、五泉南路项目办证税金10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1400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1779.5万元,转移支付支出1858.2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9699.6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2672.57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7027.07万元。较上年增加149.6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有新增加的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直管公房税金160万元、直管公房物业费34.04万元、直管公房租金、资产核准费用13.8万元、市政设施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案件诉讼代理费29.23万元、北环路罗锅沟大桥维修500万元、供热保障金200万元、以往年度已缴费用退付200万元、《兰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兰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行费10万元、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290万元、兰林路13-19号住宅危楼应急工程10万元、白塔山塔院片区维修加固竣工资料复核费用10万元、“兰派民居”风貌图集编制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0万元、兰州市北环路九州隧道(安宁端)山体变形防护工程(设计变更部分)30万元、兰州市北环路中段9.5滑坡应急治理工程100万元、绿化基地管护费用15万元、兰州万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林地(木)补偿法院已强制执行费用58.03万元、档案管护费25.92万元、购房契税补贴返还项目30万元、2016年道路整治工程- 雁南路、雁兴路、天庆大道、高新路、高新邮政路、飞雁路100万元、三座危桥改造武威路黄峪沟洪道桥20.76万元、2016年道路整治项目(西固片区)工程第二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标段)400万元、兰州市雁滩地区污水管网完善及南河道截流工程(园林绿地占用恢复协议)21.17万元、兰州市南山战备路(深湖公路至龚家坪西路段)维修改造工程50万元、2018年城区道路整治项目西固区古浪路24.37万元、兰州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安宁、西固)100万元、2017年城区道路路灯线路改造工程20万元、三座危桥及街坊路电信管线迁改项目20.76万元、兰州市阿干镇、玉门街老旧路灯整体改造项目50万元、兰州大学附属小学人行天桥项目8.04万元、天水路中段(天水路南河道雁滩桥至读者大道)道路拓建工程150万元、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20万元、2024年工程项目结(决)算审核费14.9万元、纳入监测平台应付未付企业账款100万元、EMC节能返还200万元、2018年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项目200、雨污水管网改造及管网运营维护费157万元、青白石片区污水收集处理暨再生利用工程—盐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800万元、兰州市污泥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50万元、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50万元、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43万元、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及水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700万元、老旧住宅加装电梯1000万元、老旧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13.62万元、污水污泥处理费预算金额2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无
七、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7.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3.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车辆减少,公车运行费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车辆减少,公车运行费下降。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52万元,较上年下降1.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培训费支出预算130.44万元,较上年增加22.9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系统新增二级事业单位;2025年本部门(单位)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966.7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87万元、福利费68.78万元、办公房83.53万元、水费3.15万元、电费27.16万元、邮电费11.13万元、差旅费45.79万元、取暖费4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印刷费14万元、维修(护)费512.24万元、物业管理费82.61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444.3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维修费用加入一般预算。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189.38万元,较上年减少6332.3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各项支出精打细算;二是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先保障有重大社会效应的、保民生、为民兴办实事的项目;三是2025年采购限额标准与目录有变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本部门共有车辆20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0台(套)。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5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3371.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8.9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配套资金增加。其中本级支出2971.91万元,所属二级单位支出4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1400万元、三不管老旧楼院整体改造项目工程尾款228.29万元、老旧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343.62万元、老旧住宅加装电梯1000万元、供热保障金200万元、2018年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项目20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深入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职能。我局在开展预算绩效相关工作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试行)》和绩效指标体系,指导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谁申请预算、谁申报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所有项目的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批复、管理,住建系统所有纳入预算的项目均通过绩效目标审核。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结合项目资金日常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拨付等方面认真填写监控表。并对绩效运行信息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形成监控报告,并按时上报。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4〕2号)要求,我局系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同时根据文件要求我部门对兰州市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报警器、自闭阀、金属波纹管项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出具报告。
5.2025年绩效情况
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6个,涉及预算资金43337.43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8个,涉及财政支出1428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30个,涉及财政支出29699.64万元;(部分项目既有一般预算又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所属18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二)2025年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系统92项年初预算项目和整体绩效目标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共涉及预算资金74657.67万元。
2024年,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组织局系统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为局属各单位,项目为纳入2023年所有一般专项业务项目和改革发展类项目。对照年初整体绩效目标,我局系统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目标,除涉密项目外,其他项目自评结果全部在指定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对照2024年项目绩效申报、监控、自评、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各单位存在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绩效申报、监控、自评认识不深刻,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依据不充分,目标设立不清晰,产出效果设立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未完成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我局系统将及时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按照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进行整改等。通过项目的绩效自评及评价工作,积极运用评价结果,纠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附件:1.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2.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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