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指标;
2、负责兰州市区域内污水设施(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专业规划的编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负责组织并监督污水设施工程专业规划的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度水质、水量运行指标,参与审核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方案;
4、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对水质、水量、污泥的监测,严格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道水质标准》,确保安全、平稳地输送城市污水;
5、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年度计划的申报、下达及计划执行后的监督。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成本的测算,协同物价部门提出城市污水管理费调整方案;
6、负责对城市污水设施运行状况的考评。会同环保部门检查和监督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输送中产生的垃圾、淤泥和污泥的安全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会同环保部门拟定工业废水等接纳处理监督办法,杜绝超标工业污水擅自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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