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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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4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兰机编字〔2019〕35号)文件批复,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供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开展咨询、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负责拟定城市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供热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热源、热网及其他供用热设施审核前期服务工作;

(五)负责城市供热运行保障、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重大供热用热矛盾纠纷;

(六)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审、核定和测算供热成本,做好供热价格调整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市供热企业资质审查、核定、年检的前期服务工作和供热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供热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九)承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供热服务科、建设指导科、法规宣教科和供热技术科。

2.人员设置情况

2021年实有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临聘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70.49万元,项目支出6100.5万元,共安排资金6470.99万元,与2021年3342.79万元相比,较上年增加3128.2万元。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8.6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099.55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我单位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320.36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118.32万元,津贴补贴87.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万元,住房公积金24.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3万元,离休费14.54万元,退休费0.05万元。

2.公用经费。我单位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50.13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2.2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1.46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我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370.49万元,与2021年341.84万元相比,较上年增加28.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2021年中心新招录2人,实有工作人员有所增加;二是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社保调基等因素影响。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6100.5万元,与2021年3000.95万元相比,较上年增加3099.5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二是改革发展类项目中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项目较上年减少1700万元、供热保障金较上年减少300万、新增居民集中供暖天然气补贴4600万元、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50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我单位2022年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0.5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61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供热宣传费0.5万元、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项目300万元、居民集中供暖天然气补贴4600万元、供热保障金700万元、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500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我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85.2万元,下县区支出5915.3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5915.3万元,2021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915.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项目转移支付较上年减少1716.7万元、供热保障金转移支付较上年减少300万元,新增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转移支付332万元;居民集中供暖天然气补贴转移支付460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兰州市城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500万元。其中:城关区196万元,七里河区84万元,西固区21万元,安宁区31万元,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168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13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2.2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1.46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2021年中心新招录2人,实有工作人员有所增加;二是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交通补贴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21年末,我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355.5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54.6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84万元,流动资产0.00000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中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保障资金100%及时投入,并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等措施,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开展,有效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效果明显。中心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根据《预算法》《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兰发﹝2019﹞6号)《兰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兰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心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论证,减少项目的盲目性,注重投入产出的分析,明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效益,保障项目建设的科学性。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中心项目绩效监控主要采取科室自行监控和单位重点监控两种方式。按照财政局要求,开展单位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中心领导针对绩效监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分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促进绩效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2021年预算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在资金使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凡是列入预算的项目均已通过绩效目标审核,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执行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依据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通过对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对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对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我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61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56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500万元。

我单位纳入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依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2.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公开表.xls

3.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zip

                                                                                         

                                                          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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