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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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04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为受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技术规范标准。负责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测机构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和预拌沥青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督工作。负责对发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线索进行移交。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评工作及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受理全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相关的投诉、举报,以及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质量和安全、质量检测、监测等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系市住建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为县级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内设23个科室:办公室、督查室、建筑技术管理科、工程信息技术科、受理科、法规科、备案科、质量检测监督科、预拌混凝土监督科、竣工验收监督科、建筑机械设备监督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一至十二科。

2.人员设置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130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0名,其中:正科级23名、副科27名。2020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87人,退休45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市财政局共批复我站预算资金1868.42万元(基本支出1147.52万元、项目支出720.9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本部门2021年共安排人员支出989.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989.1万元、所属单位支出989.1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379.9万元、津贴补贴288.2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03.7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54.14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40.84万元、工伤保险缴费1.23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30.02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大病医疗0.17万元、临时聘用人员社保缴费8.89万元、临时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3.6万元、在职公积金77.81万元、退休人员房补0.2万元, 生活补助0.35万元。

2.公用经费

本部门2021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58.4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58.42万元、所属单位支出158.42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14.69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9.01万元,办公取暖费8.36万元,工会经费4.93万元,福利费15.42万元,公车运行费3.6万元,培训费5.7万元,交通补助84.3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25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

2021年度我站基本支出预算1147.52万元,与2020年预算976.33万元相比,增加171.19万元,上浮14%。其中:人员经费989.1万元与2020年预算840.12万元比较,增加148.98万元,上浮15%;公用经费158.42万元与2020年预算136.21万元比较,增加22.21万元,上浮14%。主要原因为调入12人,相关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共安排项目支出720.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720.9万元、所属单位支出720.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财政经费压缩。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1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20.9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7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专项工作业务费16.9万元、印刷费4万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专项费700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720.9万元,下县区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单位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单位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158.4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58.42万元,所属单位支出158.4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14.69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9.01万元,办公取暖费8.36万元,工会经费4.93万元,福利费15.42万元,公车运行费3.6万元,培训费5.7万元,交通补助84.3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2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9.7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12人,办公费、交通补助等经费相应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720.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专项工作业务费16.9万元、印刷费4万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专项费7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年末资产总额 101.67万元,负债总额 101.70万元 ,净资产 915.00万元 。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133.00万元,固定资产660.62万元, 无形资产 223.0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根据《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始终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必要前置和约束条件,所有申请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都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尤其要落实支出安排由“先定预算,再定项目”向“先定项目,再定预算”转变,努力做到 “有预算就有目标,有目标就有评价,有评价就有结果兑现”,使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所有纳入预算的项目均通过绩效目标审核。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根据市财政局《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1-8月市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1〕11号)要求,我站对2021年度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有机结合,实现静态时点监督与动态实时监督相结合,在把握整体预算执行进度的基础上,有重点、分时段、不固定地进行绩效自评,提升预算执行监控的精准性。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兰财绩〔2021〕5号)要求,2021年度完成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专项费项目绩效评价,已针对评价结果进行了整改。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在绩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工作衔接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站积极进行整改,制定了《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规定》《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规定》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为确保评价结果有落实,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单位考核的依据。我站结合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和2021年绩效监控情况,认真开展2022年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注重平时绩效管理工作的资料留存,加大绩效考核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720.9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专项工作业务费16.9万元、印刷费4万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专项费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指由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1.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2.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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