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机遇,棚改加力度 惠民生,城市换新颜

发布日期:2020-12-10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因素影响,市棚改办强化跟踪服务,积极帮助全市棚改项目参建单位,解决好项目开复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区县政府加大征收补偿力度,指导棚改项目及时办理建设手续。2020年,我市计划棚改新开工任务12099户,基本建成任务10704户,截止10月底,2020年度任务已全部按期完成,开工率100%,基本建成率100%。

“十三五”期间,为了抢抓机遇,推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市棚改办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三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州市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核审批规程》、《兰州市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17个文件,不断完善棚改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开发整理、安置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办法、融资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机制等政策体系,为棚改项目有序实施、破解瓶颈、成效转化提供有力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99个,涉及10.82万户,累计开工建设房屋16.68万套,惠及群众30余万人。

近几年,我市棚改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呈现出实施项目多、惠及群众广、投资规模大、产业导向性明显的特点。全市棚户区改造在有效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的同时,对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的作用也愈加明显。全市坚持通过棚户区改造推进城镇化建设,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先后集中连片改造马滩片区、安宁东西片区、达川东川新城片区等,盘活7个城中村的2万亩土地,打通18条断头路,增加基础教育、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公用设施配套,配套建设医院5个、中学7个、小学18个、幼儿园20个。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群众关注度高、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在发挥城(建)投平台公司改造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央企、国有大型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棚改,对剩余未改造的28个棚户区(城中村)片区(约2.5万户)逐步进行改造。2021年,我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000户,基本建成10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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