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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州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兰州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30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规范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叶永栋等83户申请购买兰州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家庭成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10月9日前以信函、面谈等形式如实向我局反映。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查结后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由项目建设单位公开组织选房;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资格。调查处理结果我们将向署名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931-4607685

邮政编码:730030

地址: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424室

 

附件:2019年兰州市公开申请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购房家庭信息一览表(第十一批).xls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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