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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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9-12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建设的行业管理。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房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批。
   4)制定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负责全市国有、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交易、资金监管、抵押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6)负责物业管理的行政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7)拟订全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拟订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和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房产权属纠纷。
   9)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10)参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建设资金、售后资金和租金的管理;负责房改资金管理;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公有住房租金调整。
   11)负责全市城区危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和房屋修缮管理;核准房屋修缮单位资质;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验收;制定全市房屋修缮工程技术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负责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
   12)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同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为8个,政府机关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本具体机构情况说明如下: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正县级编制的政府工作部门,属全额拨款单位。局本级下设11个科处室,如办公室、住房保障处、市场监管处、物业管理处、工程建设和房屋安全管理处、房地产信息处和计划财务处等。房产局下属单位有:兰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县级建制的参公事业单位,下设科室有综合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指导科);兰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该单位是2013年5月17日成立的科级建制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部下设综合科、执法科、监管科);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系市编委批准的县级建制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公房中心主要承担兰州市城关区、安宁区、西固区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及保障房管理任务,同时负责直管公房的供热、维修维护和物业管理。中心下辖张掖路房管所、庆阳路房管所、东岗房管所、五泉房管所、白银路房管所、靖远路房管所、安宁房管所、西固房管所、供热站和兰房物业公司等十个基层单位。中心内部下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公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保障房管理科、建设管理科、人事劳资科、财务科、信息科、纪委、工会和团委等十二个职能科室);兰州市房地产职工培训学校(学校成立于1984年,是省建设厅认定的房地产专业培训机构,现常年举办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培训,房地产经纪人员培训,房地产评估人员培训,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等),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房管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房管所。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0,915.58万元,支出总计30,915.5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030.12万元、增长55.47%,支 出增加11,030.12万元、增长 55.50%,因本年经适房购房款114833205.35万元,2018房产信息化建设1000万,归集公租房资金1067万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明显增大。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08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942.74万元,占99.53%;其他收入140.00万元,占0.47%。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91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1.36万元,占49.27%;项目支出 15,684.22万元,占50.7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905.42万元,本年项目支出均已结束,未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94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0,985.52万元,增长 57.95%。因本年经适房购房款114833205.35万元,2018房产信息化建设1000万,归集公租房资金1067万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明显增大。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8.53万元,增长127.98%。因本年经适房购房款114833205.35万元,2018房产信息化建设1000万,归集公租房资金1067万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明显增大。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77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723.19万元,增长 70.48%。因本年经适房购房款114833205.35万元,2018房产信息化建设1000万,归集公租房资金1067万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明显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8.53万元,增长120.34%。主要原因是本年经适房购房款114833205.3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万元,占 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与招商引资经费;教育支出 11.69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年末未支出项上缴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986.71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增资缴纳数增大,公房中心、交易中心都有新进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9.79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增资缴纳数增大,公房中心、交易中心都有新进人员;城乡社区支出 17,843.76万元,占5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06.55万元,正常增资,公房中心、交易中心都有新进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11,532.93万元,占37.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4.90万元,主要原因是经适房购房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144.83万元,较上年增加444.7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增资缴纳数增大,公房中心、交易中心都有新进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伙食补助等。公用经费3,086.54万元,较上年增加877.75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接待费、培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行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房产管理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按照比例提取,实际未发生较多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接待有所增加。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2018 年本部门公务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7.57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5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61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46.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5.8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房产信息平台建设、公房维修维护、审核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加强对国有资金、国有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部门委托甘肃百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对于信息化项目、公房维修等其他项目进行了自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

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和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合并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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