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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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27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2浏览次数: 字号:[ ]


张建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6年7月1日《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方面需求逐渐提高,结合多方意见建议,我局正在商讨修订《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预计年内提请人大会议审议。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指正。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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