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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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17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2浏览次数: 字号:[ ]


马晓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举全市之力,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探索建立了一整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全市新三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工作。今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三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9〕23号)。一是市区联动,靠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为加强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及市房产、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为切实靠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每年市政府都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棚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确保各棚改项目扎实推进、落到实处。同时,为确保各棚改项目能够扎实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目标时限完成,市棚改办不断加大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棚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逐月下发《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另一方面,建立项目月考核制度,每月安排专人逐项目、逐工地对省列项目开展巡查,及时掌握了解项目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进展情况。二是依法依规开展阳光征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核流程的通知》,要求在征求改造范围内80%以上住户同意后(其中D级危房即报即改),方可纳入棚改项目。三是拓宽渠道,积极解决融资难题。除运用好国家、省、市各类棚改项目补助资金外,大力争取棚改债、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资金支持,积极衔接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城管、生态、国资等部门,将城市环境治理、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建设等各类资金统筹搭配,确保基本实现县(区)域自平衡。四是联审联批,加速手续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审批由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棚(城)指字〔2016〕3号),开展联审联批、限期办结相关手续,优先办理棚改安置项目和棚改抽疏项目手续。五是扩大效应,有效疏解城市功能。针对受制于“两山夹一河”的特殊地理条件限制,交通拥堵、建筑密度过大、发展空间不足等各类城市病日益突出,城市功能亟待疏解的紧迫现状,我市为抢抓国家、省、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出台了《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棚户区改造抽疏规划》,计划通过棚改征拆、异地安置,打通断头路、建设小游园等方式,有效疏解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

安宁区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到位及使用情况,2014年城中村改造纳入棚户区改造以来,安宁区分三期申请棚户区国开行贷款总授信109.35亿元,累计到位60.645亿元(其中一期项目贷款授信23.345亿元已全部到位;二期项目贷款授信65.405亿元,目前已到位36.3亿元;四期项目贷款授信20.6亿元,目前已到位1亿元)。累计拨付项目单位43.86亿元。国开行贷款授信额度基本能满足2019-2020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拆安置需求。市棚改办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保证国开行贷款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协调安宁区政府积极申报棚改债,确保后续棚改项目顺利推进。

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指正。

 

    联系单位:兰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城关区通渭路1号1406室

    联系电话:4607333转8259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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