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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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市2019年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浏览次数: 字号:[ ]

兰建物〔2019〕8号

 

各区县住建局、兰州新区规建局、高新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各区县物管办:

    为加快我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步伐,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完成 2019年度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我局制定了《兰州市2019年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日

 


兰州市2019年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步伐,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完成 2019年度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结合《兰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机构、试点探索,全面推广、整体推进,巩固成果、实现目标”三步走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逐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按照“市级指导,区级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物业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考核。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全市范围内有物业企业服务的居民小区。

(一)分类标准

按照市垃圾分类办有关要求,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实行四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二)分类体系

1、分类投放。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设置符合规范的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居民按“四分类”分类投放,可回收物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易腐垃圾滤出水分后单独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根据不同品种分类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在责任区范围内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与监督,指导、督促保洁人员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工作,及时处理保洁人员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2、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和运输。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在分类投放后及时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物业服务企业全力配合环卫部门。

四、工作任务

加快分类片区建设,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物业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县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职责,街道、社区与物管企业签订分类责任书,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标准和文明小区评选标准,加强业务检查和指导;督促指导物管企业落实和履行分类责任人制度和责任,编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并发挥作用,定期开展物管人员和分类督导员培训工作,提高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技能;按照四分类标准,根据小区居民户数或垃圾产生数量,合理配置垃圾投放设施(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在小区出入口集中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放置),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质量完好、数量满足投放需求、标识和颜色符合我市相关要求;在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指示(指示牌应包括: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责任人姓名、投诉电话,督导员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内容包括分类基本知识和意义、分类设施布局图、分类管理人员信息和投诉电话、分类红黑榜等),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和相关配合活动,努力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科学实施、多措并举,实现所有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分类投放设施配备率和居民知晓率分别达到100%和95%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思想,加强党建引领。各区县要按照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住建局有关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思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领导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通过签订党员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宣誓、开展党日党课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带头学习、践行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本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6月、12月分别不低于80%、100%。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应工作职责,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靠实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等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标准和文明小区评选标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大资金投入,配全分类设施。各区县物业管理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结合居民户数或垃圾数量,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投放设施,使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备齐全、容量适合、标识规范、颜色美观,确保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全覆盖。

(四)强化引导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要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和分类督导员培训工作,提高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技能;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楼宇电视、小区宣传栏(告知栏)等平台,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介质,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分类指南、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大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小区居民共同参与,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居民的行动自觉,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集中开展《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守法意识,提高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各区县要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查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对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纳入物业小区创文、精致小区等评选指标,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六)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市垃圾分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兰垃圾分类办2019〕5号)要求,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力度,将信息报送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认真研究《兰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定人、定责、定岗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并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不得瞒报、谎报和造假。一是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6日前以纸质版报送我局;二是主要以简报、媒体链接的方式将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开展活动、亮点新型工作随机报送。


文件解读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19/4/1/art_11629_77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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