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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保温材料产品标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9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保温材料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温材料产品标记,直观表述和指示产品信息,现就保温材料产品标记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兰州市辖区生产、销售、使用的建筑外墙保温产品部品(保温板、一体板、复合板、网格布、锚栓、砂浆等),都应有名称、厂名、厂址和产品标记。且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产品标识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产品标记可标注在产品包装上,也可标注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上。

三、产品标记一般由产品名称、标准号和产品技术特征三部分。导热系数应在产品技术特征中标明。

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产品标记有具体规范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标记方法标注。

附: 部分常用保温产品的标记示例.docx

 

 

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中心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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