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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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8月1日—12月31日兰州市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领取契税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9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2015年8月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5]107号)有关精神,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兰州市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实施契税补贴,现将首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42户购房家庭领取契税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42户购房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天(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7日)。

    二、公示的购房家庭,公示期满无异议,请购房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契税的税收缴款书、不动产销售发票、本人的银行卡(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州市通渭路1号)兰州房地产大厦14楼1414室(市场处)填写《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表》并前往12楼1200室(财务部)申请领取契税补贴,领取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10月15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逾期不申请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契税补贴权利。

    附件:首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42户购房家庭名单.docx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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